# TC1110215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111年度學生英語字彙王競賽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菓菓整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5,000
原始預算
$ 53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5.97.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鍾博淵
聯絡電話 (03)8223787#12
機關代碼 3.76.55.97.1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0號
聯絡人 鍾博淵
聯絡電話 (03)8223787#12
傳真號碼 (03)8230416
電子郵件信箱 121507893@h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3/10
原公告日 111/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15 08:00
開標時間 111/03/15 08:30
開標地點 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勞務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備承攬本標的,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委託代理授權書及身分證影本(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 6.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查驗。 7.如為原住民廠商;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依本辦法第5條之1規定「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故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擬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單或企畫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比價或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7.12
聯絡人
鍾博淵
聯絡電話
(03)8223787#12
機關代碼
3.76.55.97.1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0號
聯絡人
鍾博淵
聯絡電話
(03)8223787#12
傳真號碼
(03)8230416
電子郵件信箱
121507893@h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3/10
原公告日
111/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15 08:00
開標時間
111/03/15 08:30
開標地點
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勞務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備承攬本標的,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委託代理授權書及身分證影本(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 6.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查驗。 7.如為原住民廠商;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依本辦法第5條之1規定「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故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擬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單或企畫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比價或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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