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sh11104 已決標公告

「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幕典禮場地設施設備租賃案-立體環狀舞台暨投影機租賃」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柱興創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80,000
原始預算
$ 2,8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5.97.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柏翔
聯絡電話 (03)8351218#205
機關代碼 3.76.55.97.10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298號
聯絡人 王柏翔
聯絡電話 (03)8351218#205
傳真號碼 (03)8323644
電子郵件信箱 csh01@cshps.h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3/22
原公告日 111/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9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2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2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得標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廠商信用證明、廠商具有製 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以上具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如採購法 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 自行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 下載,相關事宜請洽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 0-412。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 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查 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至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 繳交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 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付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 未派員到場說明,於開標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 棄。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 到指定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56條辦理說明、評選,未派 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4.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本案投標須知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7.1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柏翔
聯絡電話
(03)8351218#205
機關代碼
3.76.55.97.10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298號
聯絡人
王柏翔
聯絡電話
(03)8351218#205
傳真號碼
(03)8323644
電子郵件信箱
csh01@cshps.h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3/22
原公告日
111/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9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2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2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得標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廠商信用證明、廠商具有製 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以上具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如採購法 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 自行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 下載,相關事宜請洽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 0-412。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 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查 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至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 繳交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 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付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 未派員到場說明,於開標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 棄。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 到指定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56條辦理說明、評選,未派 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4.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本案投標須知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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