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jh1060406 已決標公告

三民國中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水土保持計畫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3/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鉅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5.96.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孟樺
聯絡電話 (03)8841198#15
機關代碼 3.76.55.96.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51號
聯絡人 何孟樺
聯絡電話 (03)8841198#15
傳真號碼 (03)8841746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ua72@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06 10:00
開標時間 106/04/06 13: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
履約期限 水土保持計畫書:決標日起75日止;監造: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一般證件 (1)若為營利事業單位: (1-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1-2)廠商納稅證明。 (1-3)廠商信用證明。 (2)若為學校或學術機構:單位授權證明書(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或公文(正本)。 (3)若為法人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校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本案洽辦單位: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03-8841198分機15)何孟樺小姐 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06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6.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孟樺
聯絡電話
(03)8841198#15
機關代碼
3.76.55.96.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51號
聯絡人
何孟樺
聯絡電話
(03)8841198#15
傳真號碼
(03)8841746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ua72@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06 10:00
開標時間
106/04/06 13: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
履約期限
水土保持計畫書:決標日起75日止;監造: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一般證件 (1)若為營利事業單位: (1-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1-2)廠商納稅證明。 (1-3)廠商信用證明。 (2)若為學校或學術機構:單位授權證明書(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或公文(正本)。 (3)若為法人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校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本案洽辦單位: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03-8841198分機15)何孟樺小姐 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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