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06h01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立宜昌國中112年度充實設施設備-建置數位教學中控聯播系統工程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決標日:112/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昇宏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89,923
原始預算
$ 1,989,92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5.96.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歐憶萱
聯絡電話 (038)520803#205
機關代碼 3.76.55.96.4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聯絡人 歐憶萱
聯絡電話 (038)520803#205
傳真號碼 (038)539172
電子郵件信箱 snakewindca@gmail.com
工程計畫編號 1120606h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989,92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5 09:00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包含資訊軟體、電信器材之製造、批發、零售或其他與本案有相關營利事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 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依各該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會員證),例如: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四)押標金票據 (五)企劃書提供1式7份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廠商責任切結書 (八)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九)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方式,公開評選最有利標廠商後辦理決標事宜。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校查驗。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4.評選時間於112年7月6日下午2時00分整;地點同開標地點。 5.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簡報、答詢或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6.以上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者,知悉依招標文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6.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歐憶萱
聯絡電話
(038)520803#205
機關代碼
3.76.55.96.4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聯絡人
歐憶萱
聯絡電話
(038)520803#205
傳真號碼
(038)539172
電子郵件信箱
snakewindca@gmail.com
工程計畫編號
1120606h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989,92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5 09:00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包含資訊軟體、電信器材之製造、批發、零售或其他與本案有相關營利事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 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依各該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會員證),例如: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四)押標金票據 (五)企劃書提供1式7份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廠商責任切結書 (八)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九)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方式,公開評選最有利標廠商後辦理決標事宜。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校查驗。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4.評選時間於112年7月6日下午2時00分整;地點同開標地點。 5.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簡報、答詢或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6.以上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者,知悉依招標文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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