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fjh1120012-2 已截止

112年度國風國中游泳池整修工程採購案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公告日:113/07/08 截止日:113/07/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8,453,805

押標金
$ 4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07/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5.9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事務組廖淑芳
聯絡電話 (03)8323847#42
機關代碼 3.76.55.96.3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聯絡人 事務組廖淑芳
聯絡電話 (03)8323847#42
傳真號碼 (03)8338659
電子郵件信箱 tony890624@yahoo.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0517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453,80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8,453,80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15 09:00
開標時間 113/07/15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2.有效公會會員證。3.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2.有效公會會員證。3.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 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 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 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 利本校查驗。3.履約保證金金額新台幣800,000元。4.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 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 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 提出說明、議價,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請依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72條規定辦理(否則以棄權)。 6.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 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1)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 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 示。(2)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 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7.請投標廠商務必至現場勘 查,以利估價與施工作業。8.以上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請依招標文件規定 辦理。9.本案審查會簡報時間;開標當日下午14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事務組廖淑芳
聯絡電話
(03)8323847#42
機關代碼
3.76.55.96.3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聯絡人
事務組廖淑芳
聯絡電話
(03)8323847#42
傳真號碼
(03)8338659
電子郵件信箱
tony890624@yahoo.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0517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453,80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8,453,80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15 09:00
開標時間
113/07/15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2.有效公會會員證。3.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2.有效公會會員證。3.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 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 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 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 利本校查驗。3.履約保證金金額新台幣800,000元。4.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 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 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 提出說明、議價,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請依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72條規定辦理(否則以棄權)。 6.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 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1)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 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 示。(2)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 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7.請投標廠商務必至現場勘 查,以利估價與施工作業。8.以上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請依招標文件規定 辦理。9.本案審查會簡報時間;開標當日下午14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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