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501 已決標公告

國風國中冷氣設備工程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決標日:109/05/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葉氏企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0,000
原始預算
$ 1,37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5.96.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事務組徐永昇
聯絡電話 (03)8323847#42
機關代碼 3.76.55.96.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聯絡人 事務組徐永昇
聯絡電話 (03)8323847#42
傳真號碼 (03)8338659
電子郵件信箱 kimo4568@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7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7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8 09: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65,000元整,不足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徐永昇簽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及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須登記冷凍空調業)、2.領有有效期限內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公業公會會員證、3.其他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方式,公開評選最有利標廠商後辦理決標事宜。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6.評選時間於開標當日下午2時20分整;地點同開標地點。 7.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評選報告、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及評選報告,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8.以上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者,知悉依招標文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6.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事務組徐永昇
聯絡電話
(03)8323847#42
機關代碼
3.76.55.96.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聯絡人
事務組徐永昇
聯絡電話
(03)8323847#42
傳真號碼
(03)8338659
電子郵件信箱
kimo4568@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7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7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8 09: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65,000元整,不足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徐永昇簽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及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須登記冷凍空調業)、2.領有有效期限內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公業公會會員證、3.其他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方式,公開評選最有利標廠商後辦理決標事宜。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6.評選時間於開標當日下午2時20分整;地點同開標地點。 7.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評選報告、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及評選報告,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8.以上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者,知悉依招標文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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