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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登記具有五金批發業(F106010)、建材批發業(F111090)、五金零售業(F206010)、建材零售業(F21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CA0299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CA01020)、土木包工業(E102011)、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其他類別廠商其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採購標的項目相關者(例如:鐵捲門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或不銹鋼製品製造加工修理及買賣),以上符合一項即可。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履約地點於原住民區,須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之規定,爰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2.請具原住民廠商資格者應分別裝封且於信封封面文字敘明「原住民廠商文件」。
3.業已簽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畫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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