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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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廠商履約管理之必要性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為籌辦全縣性數學巡迴展,其服務人力應具數學教育專長,請投標廠商提供相關學歷證書、教師證等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投標單位大章)作為審查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本案投標文件:
一、資格證件暨投標文件各1份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內容無誤並已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者)。
(二)出席代表授權書(被授權人務必簽名及用印、投標廠商及負責人亦需用印)。
(三) 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
(四) 合法立案之公司與工商行號: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五) 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六) 投標廠商切結書。
(七) 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八) 押標金(新台幣8萬5,000元整)。
(九) 標單與三用文件。
(十) 價格分析表。
(十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
(十二) 服務人力具數學教育專長證明(本案為籌辦全縣性數學巡迴展,其服務人力應具數學教育專長,請投標廠商提供相關學歷證書、教師證等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投標單位大章,作為審查證明)。
(十三) 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二、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含服務建議電子檔光碟),撰寫方式與內容詳如評選須知。
貳、辦理方式說明:
一、本案為評選符合本案需求之最優勝廠商,以固定金額辦理限制性招標,並以最準用有利標
決標,業已奉核簽准。
二、因本案為維持評選前公平性與避免廠商主動聯繫委員,造成委員壓力,已奉核簽准評選前
保密委員名單。
三、本案採現場報告,請投標廠商於開標當日至本校,開標審查符合資格,將續辦評選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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