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L1070110 已決標公告

玉里國中106學年度八年級學生校外教學活動勞務採購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決標日:107/0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好家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9,000
原始預算
$ 1,189,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5.96.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泳德
聯絡電話 (03)8882054#21
機關代碼 3.76.55.96.19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
聯絡人 李泳德
聯絡電話 (03)8882054#21
傳真號碼 (03)8889525
電子郵件信箱 maliyang831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4 09:00
開標時間 107/01/24 10: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0日至107年4月13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之旅行業或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合法設立之旅行業或相關行業。 (二)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相關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限與旅遊或交通運輸相關公會)。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7)屬旅行業者應檢附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規定之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證明。 (8)企劃書8本及企劃書電子光碟1份。 (9)其他投標時應檢附文件請依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表列內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6.1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泳德
聯絡電話
(03)8882054#21
機關代碼
3.76.55.96.19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
聯絡人
李泳德
聯絡電話
(03)8882054#21
傳真號碼
(03)8889525
電子郵件信箱
maliyang831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4 09:00
開標時間
107/01/24 10: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0日至107年4月13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之旅行業或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合法設立之旅行業或相關行業。 (二)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相關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限與旅遊或交通運輸相關公會)。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7)屬旅行業者應檢附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規定之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證明。 (8)企劃書8本及企劃書電子光碟1份。 (9)其他投標時應檢附文件請依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表列內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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