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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9,823,13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2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三、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六、經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審查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審查完畢後,方就通過審查廠商之標價進行比(減)價。開標及審查時間如下:
1.7/26(一)10:00資格標
2.7/26(一)15:00審查會議
3.7/27(二)12:30價格標
二、本案適用學校
1.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2.花蓮縣立富源國民中學
3.花蓮縣瑞穗鄉富源國民小學
4.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5.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
6.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7.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
8.花蓮縣光復鄉太巴塱國民小學
9.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國民小學
三、廠商可自由選用投標須知P.11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四、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開工,各階段工程之期限如下:
1.新設冷氣電力系統佈建工程: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
2.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工程:略(本群本次標案減項,刪除所有既設電力改善工程)。
五、修正標單封之截止投標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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