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豐裡村中山路132號 (壽豐國中宏新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豐裡村中山路132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5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6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之廠商: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營造業等,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三) 本案之身障環境改善計畫,須曾參與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之「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驗人員培訓講習」,並領有證書之建築師、廠商或相關人員參與設計及施工。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之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保固之標準,另須依據內政部頒訂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如有未遵循標準、違背、衝突、不符規範者,須由設計者或承包廠商無償改善至符合為止,方可辦理驗收請款。
本案第1次公開取得合格廠商書面報價結果,如未取得3家以上合格廠商廠商之書面報價者,即予流標,將另行公告第2次(下一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第2次以後公告者得不受3家廠商限制。
已得標之廠商,應製作裝訂契約正本2份,副本3份供機關簽約及運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壽豐國民中學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