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3花蓮縣富里鄉新興村一鄰八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個日曆天完成技師簽證鑽探報告90日曆天完成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公司,依法登記開業之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或相關業者,其營業項目應含括「大地工程科」或地質鑽探調查及試驗分析等相關項目者之公司或行號公司。
4.以專業技師事務所投標之廠商,應附: 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5.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附: 技師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納編112年度追加預算,未經本縣議會審議通過前,請辦理保留決標,如經議會審議删除或删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富北國民中學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