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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政府立案之公司執照,其營業項目須為食品製造業、副食品供應廠商、餐館業、餐盒業或伙食承包業等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二階段方式辦理(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者,改採限制性招標);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二、本案辦理期程、方式及內容:
(一)辦理期間:自本校通知日起至107年6月28日止。
(二)便當預估數量:預計8,320個。
(三)便當內容:葷食便當菜色應包含一項主食、主菜及至少四項配菜,且配菜中有一項含蛋類半顆以上份量,主食以米飯為主,主菜至少提供三種不同選擇(如:雞、排骨、魚、香腸等)且應以塊狀食物為主 。素食便當菜色至少提供二種以上口味,皆含主食主菜副菜。得標之葷食廠商亦可視本校需求提供素食便當,裝置便當容器及配件須符合環保署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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