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19-A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花蓮縣萬榮鄉見晴部落基本設施補充修繕計畫-花蓮縣萬榮鄉見晴村3-7鄰簡易自來水修繕工程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決標日:115/05/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錦鴻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7,000
原始預算
$ 887,019
底價金額
$ 887,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戴子良
聯絡電話 (03)8751321#225
機關代碼 3.76.55.63
單位名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聯絡人 戴子良
聯絡電話 (03)8751321#225
傳真號碼 (03)8752049
電子郵件信箱 durn1006@wanrun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50519-A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887,019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6 13:30
開標時間 115/05/26 14:00
開標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廠商。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2)投標廠商申明書。 (3)切結書。 (4)電子領標證書影印紙本。 (5)原住民廠商須檢具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及完工後向花蓮縣環保局申報開工及完工手續,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款。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鎖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51條、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維自身權益。 (三)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疑,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以書面方式逕送本所提出釋疑,(不足一日)以一日為計)。另如因釋疑回復或公告文件調整至開標時間延後,請投標廠商自行確認最新公告內容,若有不善盡之處,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四)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機。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備註〕:本案第1次招標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但優先保留予原住民廠商,請第1是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含)以上廠商之報價單,得改採限制性招標,故合計1家(含)以上廠商投標即可開標資格審查及開啟報價單、議價,且將優先辦理資格審合格之原住⺠廠商。如原住⺠廠商未投標或開標結果⾼於底價或議價不成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者,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其他合格之非原住⺠廠商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6 13: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戴子良
聯絡電話
(03)8751321#225
機關代碼
3.76.55.63
單位名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聯絡人
戴子良
聯絡電話
(03)8751321#225
傳真號碼
(03)8752049
電子郵件信箱
durn1006@wanrun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50519-A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887,019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6 13:30
開標時間
115/05/26 14:00
開標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廠商。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2)投標廠商申明書。 (3)切結書。 (4)電子領標證書影印紙本。 (5)原住民廠商須檢具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及完工後向花蓮縣環保局申報開工及完工手續,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款。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鎖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51條、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維自身權益。 (三)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疑,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以書面方式逕送本所提出釋疑,(不足一日)以一日為計)。另如因釋疑回復或公告文件調整至開標時間延後,請投標廠商自行確認最新公告內容,若有不善盡之處,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四)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機。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備註〕:本案第1次招標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但優先保留予原住民廠商,請第1是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含)以上廠商之報價單,得改採限制性招標,故合計1家(含)以上廠商投標即可開標資格審查及開啟報價單、議價,且將優先辦理資格審合格之原住⺠廠商。如原住⺠廠商未投標或開標結果⾼於底價或議價不成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者,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其他合格之非原住⺠廠商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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