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0824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全鄉簡易自來水管線整修工程開口契約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決標日:113/07/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順基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30,000
原始預算
$ 1,249,626
底價金額
$ 1,249,000
決標折數
98.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柏樺
聯絡電話 (03)8883118#302
機關代碼 3.76.55.62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
聯絡人 黃柏樺
聯絡電話 (03)8883118#302
傳真號碼 (03)8887518
電子郵件信箱 micheal1062440@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16 09:00
開標時間 113/07/16 09:3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廠商業者或相關 性質業者。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 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押標金。 (6)電子領標憑據序號紙本。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第一次招標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若無優先於原住民廠商或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低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知情形者,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須要者比價或議價。 (2)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3)投標廠商請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開標會場,俾便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或以通知期限辦理者,則視同放棄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柏樺
聯絡電話
(03)8883118#302
機關代碼
3.76.55.62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
聯絡人
黃柏樺
聯絡電話
(03)8883118#302
傳真號碼
(03)8887518
電子郵件信箱
micheal1062440@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16 09:00
開標時間
113/07/16 09:3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廠商業者或相關 性質業者。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 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押標金。 (6)電子領標憑據序號紙本。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第一次招標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若無優先於原住民廠商或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低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知情形者,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須要者比價或議價。 (2)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3)投標廠商請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開標會場,俾便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或以通知期限辦理者,則視同放棄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16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