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27019 已決標公告

卓溪鄉卓溪太平卓清等三村網路廣播系統採購案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決標日:108/11/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雷譜企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09,375
原始預算
$ 3,800,000
底價金額
$ 3,780,000
決標折數
95.4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古畢亞.那凱蘇蘭
聯絡電話 (03)8883118#35
機關代碼 3.76.55.62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聯絡人 古畢亞.那凱蘇蘭
聯絡電話 (03)8883118#35
傳真號碼 (03)8883421
電子郵件信箱 qubiaz@mail.zhuo-x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9 08:30
開標時間 108/11/19 09:0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資格不符。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9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古畢亞.那凱蘇蘭
聯絡電話
(03)8883118#35
機關代碼
3.76.55.62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聯絡人
古畢亞.那凱蘇蘭
聯絡電話
(03)8883118#35
傳真號碼
(03)8883421
電子郵件信箱
qubiaz@mail.zhuo-x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9 08:30
開標時間
108/11/19 09:0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資格不符。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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