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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80日曆天完成履約採購之供應(詳如需求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事務所或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與招標標的有關者(依投標廠商特性應檢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8)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有效期)。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c.切結書1。
(9)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科別:土木、結構或建築其中之一。b.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c.切結書1。
(10)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6)其他: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2.廠商納稅證明:(1)營業稅納稅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屬之)(2)綜合所得稅證明:(技師事務所屬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5.電子領標證書憑證列印紙本。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與地點於資格審查後由本招標機關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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