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17303 已決標公告

107全鄉LED路燈更新計畫工程(二期)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決標日:107/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東水電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0,000
原始預算
$ 1,810,463
底價金額
$ 1,810,000
決標折數
71.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泳德
聯絡電話 (03)8883118#52
機關代碼 3.76.55.62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聯絡人 李泳德
聯絡電話 (03)8883118#52
傳真號碼 (03)8883421
電子郵件信箱 maliyang@mail.zhuo-x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1 09:00
開標時間 107/12/11 09:3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廠商(營業項目需有相關電器安裝業或照明設備安裝業其中之一即可)或甲級電器承裝業者。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應將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放入標封內以供查驗。 (2)以現金為押標金者,須至玉溪地區農會處繳納現金換取押標金繳交憑單,再將憑單放入證件封內以便查驗。(玉溪地區農會、帳號:89601-04-209501-0、戶名: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3)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綱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遇有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減價。 (5)決標日為訂約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泳德
聯絡電話
(03)8883118#52
機關代碼
3.76.55.62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聯絡人
李泳德
聯絡電話
(03)8883118#52
傳真號碼
(03)8883421
電子郵件信箱
maliyang@mail.zhuo-x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1 09:00
開標時間
107/12/11 09:3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廠商(營業項目需有相關電器安裝業或照明設備安裝業其中之一即可)或甲級電器承裝業者。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應將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放入標封內以供查驗。 (2)以現金為押標金者,須至玉溪地區農會處繳納現金換取押標金繳交憑單,再將憑單放入證件封內以便查驗。(玉溪地區農會、帳號:89601-04-209501-0、戶名: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3)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綱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遇有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減價。 (5)決標日為訂約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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