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KU010C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本鄉各村路燈設備裝設二期工程(開口契約)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決標日:111/06/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坤大水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0,000
原始預算
$ 945,153
底價金額
$ 926,000
決標折數
91.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厚成
聯絡電話 (03)8612116#601
機關代碼 3.76.55.61
單位名稱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聯絡人 郭厚成
聯絡電話 (03)8612116#601
傳真號碼 (03)8612116
電子郵件信箱 shlin60@nt.sh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辦理後續擴充採購金額,全期以不逾新台幣945,153元整範圍內及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標單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以匯票及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大型信封寄達本所(郵資不足者恕不辦理並不負責寄送延誤責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09:30
開標時間 111/06/20 10:30
開標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路62號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建設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10電氣承裝業、E601020電氣安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廠商優先承攬(需檢附原住民身份證明文件『負責人戶籍騰本影本』,放於證件手冊內以供審核、合資者須檢附依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檢附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核發原住民廠商之證明文件(請注意文件有效期限),未能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不得為優先承攬對象)。 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且非政府採購公報刊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四、廠商應檢附之資格文件:(1)營業(稅籍)登記公示資料影印本。 (2)「公司或商業登記公示資料」影印本。(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6)切結書(7)採用電子領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8)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本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公開取得報價單上網公告。以最低標決標,為提高採購效率,依本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及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復依本辦法第3條規定,請機關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三、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向花蓮縣環保局申報開工,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款。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 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 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0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厚成
聯絡電話
(03)8612116#601
機關代碼
3.76.55.61
單位名稱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聯絡人
郭厚成
聯絡電話
(03)8612116#601
傳真號碼
(03)8612116
電子郵件信箱
shlin60@nt.sh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辦理後續擴充採購金額,全期以不逾新台幣945,153元整範圍內及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標單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以匯票及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大型信封寄達本所(郵資不足者恕不辦理並不負責寄送延誤責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09:30
開標時間
111/06/20 10:30
開標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路62號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建設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10電氣承裝業、E601020電氣安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廠商優先承攬(需檢附原住民身份證明文件『負責人戶籍騰本影本』,放於證件手冊內以供審核、合資者須檢附依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檢附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核發原住民廠商之證明文件(請注意文件有效期限),未能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不得為優先承攬對象)。 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且非政府採購公報刊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四、廠商應檢附之資格文件:(1)營業(稅籍)登記公示資料影印本。 (2)「公司或商業登記公示資料」影印本。(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6)切結書(7)採用電子領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8)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本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公開取得報價單上網公告。以最低標決標,為提高採購效率,依本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及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復依本辦法第3條規定,請機關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三、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向花蓮縣環保局申報開工,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款。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 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 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0 09: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