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lin87@nt.shli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限截標期限前寄達新城郵政信箱6-25號,或秀林鄉秀林村秀林路62號秀林鄉公所,或親送本所收發室(以寄達時間為憑,逾期送達恕不收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須與本項採購性質相關之編輯印刷業相關廠商。
(二)應附規定證明文件:(廠商須領有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 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投標須知辦理。
※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於106年10月12日先行辦理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廠商再行通知簡報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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