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305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編號鄉道及市區道路重要路段養護工程-花64線道路環境砍草維護工程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決標日:113/05/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和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6,250
原始預算
$ 7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0.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鉦
聯絡電話 (03)8872222#193
機關代碼 3.76.55.59
單位名稱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聯絡人 許鉦
聯絡電話 (03)8872222#193
傳真號碼 (03)8875547
電子郵件信箱 nikar0321@nt.juisu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76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2 09:00
開標時間 113/05/22 10: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具公司行號、勞動合作社、或營業登記項目有關景觀維護或園藝相關之廠商 須為無「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並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2、本工程採2階段開標,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 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原住民廠商亦應繳交原住民證明文件,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 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 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 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投標廠商倘未達3家,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 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4、投標廠商於證件封內附上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 內之原住民機構或團體證明書或公函文件。獨資者,請檢 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政 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電子 領標程序簡序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中「常 用查詢」項下之「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招標文件附 款方式:概不退還;電子領標使用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 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 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 net)查詢。 3、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空氣汙染防制法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工地環境保護。廠商未依契約規定維護工地環境保護,導致機關受罰時,罰緩由機關通知廠商繳納,未依限繳納者自履約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開標後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5、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押憑據書面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6、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5/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鉦
聯絡電話
(03)8872222#193
機關代碼
3.76.55.59
單位名稱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聯絡人
許鉦
聯絡電話
(03)8872222#193
傳真號碼
(03)8875547
電子郵件信箱
nikar0321@nt.juisu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76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2 09:00
開標時間
113/05/22 10: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具公司行號、勞動合作社、或營業登記項目有關景觀維護或園藝相關之廠商 須為無「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並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2、本工程採2階段開標,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 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原住民廠商亦應繳交原住民證明文件,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 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 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 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投標廠商倘未達3家,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 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4、投標廠商於證件封內附上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 內之原住民機構或團體證明書或公函文件。獨資者,請檢 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政 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電子 領標程序簡序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中「常 用查詢」項下之「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招標文件附 款方式:概不退還;電子領標使用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 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 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 net)查詢。 3、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空氣汙染防制法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工地環境保護。廠商未依契約規定維護工地環境保護,導致機關受罰時,罰緩由機關通知廠商繳納,未依限繳納者自履約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開標後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5、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押憑據書面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6、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5/22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