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403 已決標公告

變更瑞穗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委託技術服務案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決標日:108/06/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峻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8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涼鈞
聯絡電話 (03)8872222#195
機關代碼 3.76.55.59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聯絡人 吳涼鈞
聯絡電話 (03)8872222#195
傳真號碼 (03)8875547
電子郵件信箱 jimmywj@nt.juisu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1 09: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0: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依都巿計畫法定程序核定實施(以發文日為準)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執業執照(都市計畫技術類),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 (一) 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資格: 1. 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照。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基本資料。(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都市計畫事務所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事務所證明文件。 2.技師執業執照(都市計畫技術類)。 3.當年度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資料。 上開資格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份仍在執業,計畫主持人應為都市計畫技師,且應為投標廠商於主管機關登記服務並參加勞保之專任工作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本案服務酬金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五條(總包價法)規定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一項3款規定決標. 3.本案須製作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另須簡報以供評選(詳投標須知)。 4.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應判定該廠商為不合格標。 5.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所逕行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6、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所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數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7、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二) 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三) 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 8、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涼鈞
聯絡電話
(03)8872222#195
機關代碼
3.76.55.59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聯絡人
吳涼鈞
聯絡電話
(03)8872222#195
傳真號碼
(03)8875547
電子郵件信箱
jimmywj@nt.juisu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1 09: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0: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依都巿計畫法定程序核定實施(以發文日為準)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執業執照(都市計畫技術類),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 (一) 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資格: 1. 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照。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基本資料。(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都市計畫事務所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事務所證明文件。 2.技師執業執照(都市計畫技術類)。 3.當年度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資料。 上開資格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份仍在執業,計畫主持人應為都市計畫技師,且應為投標廠商於主管機關登記服務並參加勞保之專任工作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本案服務酬金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五條(總包價法)規定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一項3款規定決標. 3.本案須製作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另須簡報以供評選(詳投標須知)。 4.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應判定該廠商為不合格標。 5.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所逕行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6、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所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數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7、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二) 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三) 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 8、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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