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13988-01 已決標公告

豐濱鄉旅遊 lipahak 空間改建計畫委託設計技術服務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決標日:114/09/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以境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0,000
原始預算
$ 1,488,465
底價金額
$ 1,4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劉昆洋
聯絡電話 (03)8791350#156
機關代碼 3.76.55.58
單位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聯絡人 施劉昆洋
聯絡電話 (03)8791350#156
傳真號碼 (03)8791198
電子郵件信箱 c06289@nt.feng-bi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請至本所出納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7 09:30
開標時間 114/09/17 10:00
開標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4年1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無須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原住民廠商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符合建築法第13條定之登記開業建築師。 (二)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體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但本案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享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擬即改為限制性招標。 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叙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 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3.廠商以電子領模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 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畫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繋者,視同放棄。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减價,比减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期限辦理,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劉昆洋
聯絡電話
(03)8791350#156
機關代碼
3.76.55.58
單位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聯絡人
施劉昆洋
聯絡電話
(03)8791350#156
傳真號碼
(03)8791198
電子郵件信箱
c06289@nt.feng-bi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請至本所出納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7 09:30
開標時間
114/09/17 10:00
開標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4年1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無須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原住民廠商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符合建築法第13條定之登記開業建築師。 (二)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體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但本案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享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擬即改為限制性招標。 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叙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 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3.廠商以電子領模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 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畫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繋者,視同放棄。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减價,比减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期限辦理,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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