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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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整,請至本所出納繳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資格: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土木工程
科)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工程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且營(執)業範圍包括土
木工程技術事項】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事項)。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税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
與税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