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608-1 已決標公告

港口村港口部落道路改善工程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決標日:111/07/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安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60,000
原始預算
$ 4,179,795
底價金額
$ 4,035,000
決標折數
98.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政富
聯絡電話 (03)8791350#152
機關代碼 3.76.55.58
單位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聯絡人 吳政富
聯絡電話 (03)8791350#152
傳真號碼 (03)8791198
電子郵件信箱 fu9188003@nt.feng-b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本所出納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3 09:30
開標時間 111/07/13 10:00
開標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二)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 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四)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1.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2.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五)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3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政富
聯絡電話
(03)8791350#152
機關代碼
3.76.55.58
單位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聯絡人
吳政富
聯絡電話
(03)8791350#152
傳真號碼
(03)8791198
電子郵件信箱
fu9188003@nt.feng-b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本所出納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3 09:30
開標時間
111/07/13 10:00
開標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7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二)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
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四)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1.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2.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五)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3 09: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