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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算金額計新台幣698萬2,500元整,履約期限訂為為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經甲方評估乙方工作狀況良好得以擴充契約,俟預算金額用罄後,後續擴充金額以不逾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並視實際需要後續擴充至111年6月30日止,後續擴充契約價金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之百分比續約核算付款, 總採購金額為新台幣898萬2,500元整為上限。(詳契約條款第五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整,至本所出納繳納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土木工程科),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工程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且營(執)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事項】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事項)。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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