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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資格: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水利、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乙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乙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乙份、技師執業執照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乙件。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乙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乙份、技師執業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乙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乙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按A、B項順序議價(約),每一家廠商僅可得標1標,若廠商以得標A項,則自動喪失B項之議價(約)之權利。
二、依本需知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及地點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有關評選及議價日期另訂。
三、本採購之預算金額及契約上限金額,為訂約總價,各分項履約金額上限新台幣490萬元。
四、履約期限:履約期間字簽約日起至112年底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五、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2年度公共工程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B項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