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335@nt.guangf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廠商屬立案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營業項目列有F111090建材批發業或F211010建材零售業或F299990其他零售業或室內裝修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應付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證明:廠商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內,以利本所查驗。
(二)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綱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三)本採購決標原則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於公告或招標檔案中已 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遇有議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限期限內辦理議減價。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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