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335@nt.guangf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或工作項目與本採購事項相關之合法登記或立案廠商: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登記為旅行業。
(二)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抑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開標後符合資格之廠商,於4月12日上午10時進行評選會議,序位第一之廠商於4月13日上午10時辦理議約程序。
(一)本採購案主要工作概要:依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及相關附件所訂之服務內容。
(二)本採購案係屬達公告金額、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三)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證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四)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資格審查提出說明。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限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六)招標檔案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檔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檔案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採購廠商端領標系統)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