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Decree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光復鄉地方基層民政業務相關人員政令宣導活動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決標日:111/03/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雅爾富假期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60,000
原始預算
$ 1,2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舜焜
聯絡電話 (03)8702206#230
機關代碼 3.76.55.57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聯絡人 張舜焜
聯絡電話 (03)8702206#230
傳真號碼 (03)8700255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335@nt.guangf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07 09:30
開標時間 111/04/07 10:30
開標地點 本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阿里山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5月3日至110年5月1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或工作項目與本採購事項相關之合法登記或立案廠商: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登記為旅行業。 (二)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抑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後符合資格之廠商,於4月12日上午10時進行評選會議,序位第一之廠商於4月13日上午10時辦理議約程序。 (一)本採購案主要工作概要:依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及相關附件所訂之服務內容。 (二)本採購案係屬達公告金額、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三)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證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四)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資格審查提出說明。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限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六)招標檔案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檔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檔案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採購廠商端領標系統)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07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舜焜
聯絡電話
(03)8702206#230
機關代碼
3.76.55.57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聯絡人
張舜焜
聯絡電話
(03)8702206#230
傳真號碼
(03)8700255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335@nt.guangf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07 09:30
開標時間
111/04/07 10:30
開標地點
本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阿里山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5月3日至110年5月1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或工作項目與本採購事項相關之合法登記或立案廠商: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登記為旅行業。 (二)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抑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後符合資格之廠商,於4月12日上午10時進行評選會議,序位第一之廠商於4月13日上午10時辦理議約程序。 (一)本採購案主要工作概要:依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及相關附件所訂之服務內容。 (二)本採購案係屬達公告金額、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三)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證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四)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資格審查提出說明。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限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六)招標檔案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檔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檔案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採購廠商端領標系統)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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