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336@nt.guangf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
履約期限
同保險期間且每案廠商應於機關通報保險金申請之日起60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
作業為有效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3.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4.切結書1、2。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於公告或招標檔
案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若未能
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同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
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二)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
利本所查驗。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遇有議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
棄;如投標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限期限內辦理議減價。
(四)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
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
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