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GFGY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光復鄉公園綠地管理維護勞務採購開口契約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決標日:108/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和信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9,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000,000
決標折數
8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修維
聯絡電話 (03)8702206#230
機關代碼 3.76.55.57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聯絡人 張修維
聯絡電話 (03)8702206#230
傳真號碼 (03)8700255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288@nt.guangf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標餘款依得標廠商填寫之單價行使至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7 09:30
開標時間 109/01/07 10:00
開標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或工作項目與本採購案委託事項相關之合法登記或立案廠商(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屬政府採購法第十九條辦理公開招標:「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除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辦理者外,應公開招標。」。 (二)本案決標原則及方式:擬採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總價決標為得標廠商。 (三)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遇有議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議減價。 (五)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六)招標檔案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檔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檔案領取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七)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07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修維
聯絡電話
(03)8702206#230
機關代碼
3.76.55.57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聯絡人
張修維
聯絡電話
(03)8702206#230
傳真號碼
(03)8700255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288@nt.guangf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標餘款依得標廠商填寫之單價行使至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7 09:30
開標時間
109/01/07 10:00
開標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或工作項目與本採購案委託事項相關之合法登記或立案廠商(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屬政府採購法第十九條辦理公開招標:「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除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辦理者外,應公開招標。」。 (二)本案決標原則及方式:擬採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總價決標為得標廠商。 (三)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遇有議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議減價。 (五)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六)招標檔案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檔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檔案領取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七)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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