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1013 已決標公告

大華村活動中心修繕工程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決標日:105/10/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溢盛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8,000
原始預算
$ 463,932
底價金額
$ 460,000
決標折數
84.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苙嘉
聯絡電話 (03)8702206#218
機關代碼 3.76.55.57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聯絡人 羅苙嘉
聯絡電話 (03)8702206#218
傳真號碼 (03)8700976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263@nt.guagnf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4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9 09:00
開標時間 105/10/19 09: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 (4)原住民廠商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原住民廠商如係獨資人,請檢附負責人註記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謄本及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如係為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將檢附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屬未達公告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二)本採購決標原則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於公告或招標檔案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同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三)另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四)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五)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額。 (六)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遇有議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議減價。 (七)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招標檔案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檔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檔案領取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苙嘉
聯絡電話
(03)8702206#218
機關代碼
3.76.55.57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聯絡人
羅苙嘉
聯絡電話
(03)8702206#218
傳真號碼
(03)8700976
電子郵件信箱
guangfu263@nt.guagnf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4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9 09:00
開標時間
105/10/19 09: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 (4)原住民廠商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原住民廠商如係獨資人,請檢附負責人註記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謄本及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如係為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將檢附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屬未達公告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二)本採購決標原則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於公告或招標檔案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同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三)另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四)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五)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額。 (六)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遇有議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議減價。 (七)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招標檔案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檔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檔案領取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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