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ngus516899@shoufeng.hl.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增購之權利,於113年12月31日前,增購金額依契約金額1/2辦理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方式每份100元整請至本所財政課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3年01月0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營業項目需具有F3綜合零售業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且商品券核發廠商必須在本(壽豐)鄉內至少設有一營業處以上提供貨品兌換。(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index.jsp】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工商登記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
(二)餘詳見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之F3綜合零售業。
(二)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查詢列印最新公示資料。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3)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5) 其他本標案履約條件:
A. 提供本案採購依法合格設立且於花蓮縣市具有實體門市或營業據點之便利商店、福利(購物)中心消費合作社、大型量販店等。
B. 商品券核發廠商必須在本(壽豐)鄉內至少設有一營業處以上提供貨品兌換。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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