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1 已決標公告

壽豐鄉107年度路燈照明維修(開口契約)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決標日:106/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諭潔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40,000
原始預算
$ 2,900,000
底價金額
$ 2,800,000
決標折數
8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佳容
聯絡電話 (03)8652131#203
機關代碼 3.76.55.56
單位名稱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聯絡人 謝佳容
聯絡電話 (03)8652131#203
傳真號碼 (03)8654715
電子郵件信箱 sh102888@shoufeng.h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採購案內之項目,於預算內額度辦理擴充,擴充金額依決標後之單價計算且擴充金額不得超過原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04
原公告日 106/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應備妥回件信封,附足回郵否則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9 09:00
開標時間 106/12/19 09:30
開標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依法登記合格領有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甲級以上電氣承裝業。(2)應備證明文件1.電器承裝業執照。2.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3.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證照、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可接受從政府機關網站下載登記證明)。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5.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使用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6.未被政府採購法公報刊登停權處份者。(3)需檢附自有框式高空作業車行車執照證明,若與各公司行號業者簽訂框式高空作業車之租賃或合作契約證明,請檢附行車執照影本或契約影本(所提供所有影本資料需蓋有與正本相符章戳)。(4)其他檢附文件,另詳證件審查表所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購或郵購均可。 1.開標日期:106年 12 月 19 日【星期 二 】上午09時30分。 2.親購及郵購:自即日起至106年 12月 19 日【星期 二 】上午09時止。 3.親購者應當面清點,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領者應於開標2日前至原購領單位更正。 4.郵購者請寄: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壽豐鄉公所,以郵戳日期為準。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應備妥回件信封,附足回郵否則不予受理。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掛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應於投標期限內送達或寄達本所,送(寄)達本所後不得退還。】 (五)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40,000元整。﹝繳納方式詳如投標須知﹞。 (六)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於底價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 (七)其他: 1.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採購案內之項目,於預算內額度辦理擴充,擴充金額依決標後之單價計算且擴充金額不得超過原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 2.採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履約保證金為得標總額10%。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6.異議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 電話:03-8338888 傳真:03-8333074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 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3-8242059 傳真:03-8236149 地址:花蓮縣府前路17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佳容
聯絡電話
(03)8652131#203
機關代碼
3.76.55.56
單位名稱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聯絡人
謝佳容
聯絡電話
(03)8652131#203
傳真號碼
(03)8654715
電子郵件信箱
sh102888@shoufeng.h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採購案內之項目,於預算內額度辦理擴充,擴充金額依決標後之單價計算且擴充金額不得超過原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04
原公告日
106/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應備妥回件信封,附足回郵否則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9 09:00
開標時間
106/12/19 09:30
開標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依法登記合格領有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甲級以上電氣承裝業。(2)應備證明文件1.電器承裝業執照。2.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3.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證照、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可接受從政府機關網站下載登記證明)。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5.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使用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6.未被政府採購法公報刊登停權處份者。(3)需檢附自有框式高空作業車行車執照證明,若與各公司行號業者簽訂框式高空作業車之租賃或合作契約證明,請檢附行車執照影本或契約影本(所提供所有影本資料需蓋有與正本相符章戳)。(4)其他檢附文件,另詳證件審查表所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購或郵購均可。 1.開標日期:106年 12 月 19 日【星期 二 】上午09時30分。 2.親購及郵購:自即日起至106年 12月 19 日【星期 二 】上午09時止。 3.親購者應當面清點,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領者應於開標2日前至原購領單位更正。 4.郵購者請寄: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壽豐鄉公所,以郵戳日期為準。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應備妥回件信封,附足回郵否則不予受理。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掛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應於投標期限內送達或寄達本所,送(寄)達本所後不得退還。】 (五)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40,000元整。﹝繳納方式詳如投標須知﹞。 (六)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於底價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 (七)其他: 1.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採購案內之項目,於預算內額度辦理擴充,擴充金額依決標後之單價計算且擴充金額不得超過原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 2.採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履約保證金為得標總額10%。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6.異議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 電話:03-8338888 傳真:03-8333074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 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3-8242059 傳真:03-8236149 地址:花蓮縣府前路17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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