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cal@shoufeng.hl.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應備妥回件信封,附足回郵否則不予受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履約期限
簽訂契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以內及契約金額內
廠商資格摘要
凡國內經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或技術事務所、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並須檢附花蓮縣壽豐鄉公所委託技術服務投標須知-2之參-投標廠商應提送之投標文件資料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購或郵購均可。
1.開標日期:105年 12 月27日【星期二】上午09時30分。
2.親購及郵購:自即日起至105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09時止。
3.親購者應當面清點,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領者應於開標2日前至原購領單位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不得異議。
4.郵購者請寄: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壽豐鄉公所,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應備妥回件信封,附足回郵否則不予受理。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掛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應於投標期限內送達或寄達本所,送(寄)達本所後不得退還。】
(四)押標金額度:無。
(五)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有利標(準用)者得標。
(六)其他: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係依投標須知辦理。
2.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3.本案開標時若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不得參加評選。
4.服務建議書每一投標廠商準備八份。
5.本案以「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件一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所載百分比上限參考之比率報價。
6.服務費用付款辦法詳見工程契約(草案)。
7.本案總預算金額新台幣$8,505,000元,工程地點、內容詳見工程契約書(草案)
8.本案服務建議書必需以『磁片』或『光碟』一併呈送本所。
9.異議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
電話:03-8338888 傳真:03-8333074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
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3-8242059 傳真:03-8236149
地址:花蓮縣府前路17號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建設課:
電話:03-8652131 傳真:03-8654715
信箱: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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