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電子郵件信箱
ryan56641321@nt.ji-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14/11/11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2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1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2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523126#132))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本所二樓簡報室(得視開標日廳舍使用情況調整開標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本所收發簽收)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並持有合法有效證件齊全者。
2.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1)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2)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4)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3月7日工程企字第10600064480號,本工程採「日曆天」計算履約期間已考量勞工之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6)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或因故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開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1/11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2 09: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