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電子郵件信箱
ryan56641321@nt.ji-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本所二樓簡報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本所收發櫃台簽收)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定日起至本案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完成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受停權處分期間及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2.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受停權處分期間及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3.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受停權處分期間及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4.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採購相關事項
(1)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2)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20萬元整。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4)本案評選日期:另行通知進行簡報與評選(若有特殊原因,本所得停止評選或保留評選,並另行通知),簡報及答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簡報答詢權利。
(5)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2.本採購已考量勞工之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之日數及加班費,其所增加之額外費用,投標廠商應自行審慎考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