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曾雋婷(採購分機104),許芝瑋(規格分機157)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聯絡人
曾雋婷(採購分機104),許芝瑋(規格分機157)
電子郵件信箱
amy317@nt.ji-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得視開標日本所廳舍使用情形調整開標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收發簽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廠商,營業項目有旅行業(J9020211),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3條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制之情形,視同無效標。 2.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者,辦理議價程序。機關洽優勝廠商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 5.本案廠商報價超過該費用或費率者為不合格標。 6.履約地點以南部地區為主。 7.預計分3梯次辦理,預計於114年6月辦理,每梯次3天2夜。以下為本所預估履約期限 (日期僅供廠商參考,以機關通知日期為主): 第一梯次:預定114年6月4日至6月6日(星期三~星期五)。 第二梯次:預定11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星期三~星期五)。 第三梯次:預定1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星期三~星期五)。 8.針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洽民政課許小姐分機157或周課長15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