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l@nt.ji-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696萬4728元整,後續擴充內容為廠商報價單各項環境清潔項目,後續擴充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收發(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廠商基本資格: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有合法登記園藝服務業或環保服務業者,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制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2.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4.本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採限制性招標。
5.本案評選時間將另行通知。
6.本採購訂約時,如「廠商報價單」各項廠商單價報價(C)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依該方式調整契約各項單價:
(1)當各項廠商單價報價(C)皆低於或等於預算單價(B)時:決標單價係依「決標總價除以廠商原始投標總價」所得之比例,再乘以各履約項目之廠商單價報價(C),即為契約單價,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2)當各項廠商單價報價(C)有任一項高於預算單價(B)時:決標單價係依「決標總價除以本案公告預算金額」所得之比例,再乘以各履約項目之預算單價(B),即為契約單價,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