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l@nt.ji-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233萬9040元整,後續擴充內容為各項花卉或灌木項目清單,後續擴充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機關二樓簡報室(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收發(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俟年度預算通過後始得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有合法登記園藝服務業或種苗廠商登記或設立具有育苗資格廠商或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園藝植栽相關行業者,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檢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s://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3.本案決標方式:
(1)A.總價決標:按其投標折扣率X公告預算金額之結果最低者為決標對象。
(2)單價訂約:決標訂約時,依其決標折扣率X各種花卉或灌木之單價作為契約價金,訂約時之各項目單價取自整數。
(3)折扣率取自小數點後第1位(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
4.如有任何規格疑問請洽文化及觀光發展所03-8542993吳慕青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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