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l@nt.ji-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政府登記合格之「汽車及零件製造業(CD01030)、汽車批發業(F114010)或汽車零售業(F214010)」廠商。廠商登記營業項目記載「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 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亦得參予投標,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供本所查驗。
7.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證。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1.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在擇時通知減價。
2.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3.本案有關採購規格及需求問題請逕洽清潔隊03-8538522張先生(分隊長)。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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