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l@nt.ji-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具有旅行業承辦之資格(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各縣市旅行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2.本案於109年9月22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另行通知評選時間,請派員到場簡報,未到場簡報之廠商,評審項目簡報部份將不予計分,其他項目,逕由本所評審委員就其所送服務企劃書內容進行評選。
3.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
5.行程以中部地區為主,並另覓場地進行政令宣導(或逐車宣導),行程規劃應含台中高美溼地、彰化八卦山、嘉義東石(坐遊船、烤蚵)等景點活動,廠商需於服務建議書妥為規劃及說明。
6.預計於109年11月辦理,分兩梯次,每梯次3天2夜,以下為本所預估履約期限如下(僅供廠商參考,以機關通知日期為準):
(1)第一梯次:預定109年11月4日至6日(星期三~星期五)
(2)第二梯次:預定109年11月11日至13日(星期三~星期五)
7.原則上住宿飯店為2人一房,如規劃住宿飯店房型無法配合前項原則,廠商則應提出三個住宿行程建議案,並於議價(約)時由本所擇定。
8.服務建議書以安排桌餐為主,決標後若因行程安排須以餐盒或其他方式呈現,需經本機關同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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