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812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村鄰長政令宣導暨文康訓練活動計畫採購案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決標日:109/09/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馬咔巴嗨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80,000
原始預算
$ 2,600,000
底價金額
$ 2,585,000
決標折數
99.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方雅蕾
聯絡電話 (03)8523126#108
機關代碼 3.76.55.55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聯絡人 方雅蕾
聯絡電話 (03)8523126#108
傳真號碼 (03)8537027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l@nt.ji-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2 09:00
開標時間 109/09/22 10:00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具有旅行業承辦之資格(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各縣市旅行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2.本案於109年9月22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另行通知評選時間,請派員到場簡報,未到場簡報之廠商,評審項目簡報部份將不予計分,其他項目,逕由本所評審委員就其所送服務企劃書內容進行評選。 3.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 5.行程以中部地區為主,並另覓場地進行政令宣導(或逐車宣導),行程規劃應含台中高美溼地、彰化八卦山、嘉義東石(坐遊船、烤蚵)等景點活動,廠商需於服務建議書妥為規劃及說明。 6.預計於109年11月辦理,分兩梯次,每梯次3天2夜,以下為本所預估履約期限如下(僅供廠商參考,以機關通知日期為準): (1)第一梯次:預定109年11月4日至6日(星期三~星期五) (2)第二梯次:預定109年11月11日至13日(星期三~星期五) 7.原則上住宿飯店為2人一房,如規劃住宿飯店房型無法配合前項原則,廠商則應提出三個住宿行程建議案,並於議價(約)時由本所擇定。 8.服務建議書以安排桌餐為主,決標後若因行程安排須以餐盒或其他方式呈現,需經本機關同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方雅蕾
聯絡電話
(03)8523126#108
機關代碼
3.76.55.55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聯絡人
方雅蕾
聯絡電話
(03)8523126#108
傳真號碼
(03)8537027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l@nt.ji-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2 09:00
開標時間
109/09/22 10:00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具有旅行業承辦之資格(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各縣市旅行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2.本案於109年9月22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另行通知評選時間,請派員到場簡報,未到場簡報之廠商,評審項目簡報部份將不予計分,其他項目,逕由本所評審委員就其所送服務企劃書內容進行評選。 3.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 5.行程以中部地區為主,並另覓場地進行政令宣導(或逐車宣導),行程規劃應含台中高美溼地、彰化八卦山、嘉義東石(坐遊船、烤蚵)等景點活動,廠商需於服務建議書妥為規劃及說明。 6.預計於109年11月辦理,分兩梯次,每梯次3天2夜,以下為本所預估履約期限如下(僅供廠商參考,以機關通知日期為準): (1)第一梯次:預定109年11月4日至6日(星期三~星期五) (2)第二梯次:預定109年11月11日至13日(星期三~星期五) 7.原則上住宿飯店為2人一房,如規劃住宿飯店房型無法配合前項原則,廠商則應提出三個住宿行程建議案,並於議價(約)時由本所擇定。 8.服務建議書以安排桌餐為主,決標後若因行程安排須以餐盒或其他方式呈現,需經本機關同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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