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k114009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新城鄉災害搶修搶險工程開口契約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決標日:113/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升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20,000
原始預算
$ 1,431,841
底價金額
$ 1,430,000
決標折數
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文彬
聯絡電話 (03)8267223#175
機關代碼 3.76.55.5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聯絡人 楊文彬
聯絡電話 (03)8267223#175
傳真號碼 (03)8269578
電子郵件信箱 rk14@nt.sinch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為年度開口契約,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如本所依實際需求辦理增購時,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之單價辦理,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後生效,期限為114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本案採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1 13:00
開標時間 113/12/31 13:3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1,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之營造業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3.電子領標程序簡序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輸入廠商代碼及密碼登入系統(尚未申請帳號廠商請先點選加入會員申請帳號密碼)(2)登入系統後,點選畫面 左方政府採購→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4.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且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 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查詢。(工程企劃書評選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工程企劃書評選日期):本案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另行通知評選日 期。(簡報基本規定):本案廠商簡報15分鐘,其餘見招標文件。5.本案評分及格廠商另行通知開價格 標,請廠商於通知之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廠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6.工程企劃書一式8份。7.本案預算尚未通過,本所得先行保留決標,待預算通過後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文彬
聯絡電話
(03)8267223#175
機關代碼
3.76.55.5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聯絡人
楊文彬
聯絡電話
(03)8267223#175
傳真號碼
(03)8269578
電子郵件信箱
rk14@nt.sinch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為年度開口契約,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如本所依實際需求辦理增購時,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之單價辦理,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後生效,期限為114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本案採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1 13:00
開標時間
113/12/31 13:3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1,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之營造業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3.電子領標程序簡序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輸入廠商代碼及密碼登入系統(尚未申請帳號廠商請先點選加入會員申請帳號密碼)(2)登入系統後,點選畫面 左方政府採購→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4.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且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 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查詢。(工程企劃書評選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工程企劃書評選日期):本案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另行通知評選日 期。(簡報基本規定):本案廠商簡報15分鐘,其餘見招標文件。5.本案評分及格廠商另行通知開價格 標,請廠商於通知之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廠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6.工程企劃書一式8份。7.本案預算尚未通過,本所得先行保留決標,待預算通過後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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