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k14@nt.sinche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為年度開口契約,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如本所依實際需求辦理增購時,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之單價辦理,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後生效,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之營造業之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3.電子領標程序簡序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輸入廠商代碼及密碼登入系統(尚未申請帳號廠商請先點選加入會員申請帳號密碼)(2)登入系統後,點選畫面 左方政府採購→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4.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且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 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查詢。(工程企劃書評選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工程企劃書評選日期):本案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另行通知評審日期。(簡報基本規定):本案廠商簡報20分鐘,其餘見招標文件。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請原住民廠商辦理評審作業,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投標之原住民廠商投標文件不符合時,則做成紀錄後改全部投標廠商辦理評審作業6.本案第1符合需求廠商另行通知辦理議價,請廠商於通知之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廠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7.工程企劃書一式6份。8.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