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rk15@nt.sinche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58,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大漢村光復路570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1.電器承裝商業登記證.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前項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本代替.但主辦採購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前項各款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時間以投標截止日認定.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法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文件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前項各款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企劃書評選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工程企劃書評選日期】:評選日期本案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另行通知評選日期。
【簡報基本規定】本案廠商簡報15分鐘,其餘見招標文件。
一、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二、評分及格的廠商另行通知開價格標,請廠商於通知之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工程企劃書一式8份
四、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