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267223分機17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rk14@nt.sinchen.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新城鄉區域排水及一般排水清淤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07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07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06,000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開工,並依各批次機關指定之期限完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3.電子領標程序簡序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輸入廠商代碼及密碼登入系統(尚未申請帳號廠商請先點選加入會員申請帳號密碼)(2)登入系統後,點選畫面左方政府採購→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4.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且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查詢。(工程企劃書評選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工程企畫書評選日期):本案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另行通知評選日期。(簡報基本規定):本案廠商簡報15分鐘,其餘見招標文件。5.本案評分及格廠商另行通知開價格標,請廠商於通知之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廠所,以備依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6.工程企劃書一式8份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02T09:08:34+08:00
電子郵件信箱
rk14@nt.sinche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開工,並依各批次機關指定之期限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
附加說明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3.電子領標程序簡序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輸入廠商代碼及密碼登入系統(尚未申請帳號廠商請先點選加入會員申請帳號密碼)(2)登入系統後,點選畫面左方政府採購→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4.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且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查詢。(工程企劃書評選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工程企畫書評選日期):本案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另行通知評選日期。(簡報基本規定):本案廠商簡報15分鐘,其餘見招標文件。5.本案評分及格廠商另行通知開價格標,請廠商於通知之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廠所,以備依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6.工程企劃書一式8份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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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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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新城鄉區域排水及一般排水清淤工程(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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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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