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k106331 已決標公告

變更新城(北埔地區)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決標日:106/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峻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0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4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溫小娟
聯絡電話 (03)8267223#174
機關代碼 3.76.55.5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聯絡人 溫小娟
聯絡電話 (03)8267223#174
傳真號碼 (03)8269578
電子郵件信箱 rk13@nt.sinch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5 09:00
開標時間 106/12/05 10:3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執業執照(都市計畫技術類),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 (一) 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資格: 1. 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照。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基本資料。(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都市計畫事務所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事務所證明文件。 2.技師執業執照(都市計畫技術類)。 3.當年度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資料。 上開資格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份仍在執業,計畫主持人應為都市計畫技師,且應為投標廠商於主管機關登記服務並參加勞保之專任工作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資格審查】:106年12月5日上午10時30分 【開標資格審查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資格審查合格即通知參加評選會議。 【評選會議】:106年12月5日下午14時00分 【評選會議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服務建議書評選地點】花蓮縣新城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其他】請詳細參閱各項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內含投標方式,請確實詳閱後投標,以免填寫錯誤。 【簡報基本規定】本案廠商簡報20分鐘,請顧問公司負責人或都市計畫技師服務所負責人簡報,其餘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溫小娟
聯絡電話
(03)8267223#174
機關代碼
3.76.55.5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聯絡人
溫小娟
聯絡電話
(03)8267223#174
傳真號碼
(03)8269578
電子郵件信箱
rk13@nt.sinch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5 09:00
開標時間
106/12/05 10:3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執業執照(都市計畫技術類),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 (一) 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資格: 1. 都市計畫技師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照。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基本資料。(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都市計畫事務所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事務所證明文件。 2.技師執業執照(都市計畫技術類)。 3.當年度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資料。 上開資格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份仍在執業,計畫主持人應為都市計畫技師,且應為投標廠商於主管機關登記服務並參加勞保之專任工作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資格審查】:106年12月5日上午10時30分 【開標資格審查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資格審查合格即通知參加評選會議。 【評選會議】:106年12月5日下午14時00分 【評選會議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服務建議書評選地點】花蓮縣新城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其他】請詳細參閱各項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內含投標方式,請確實詳閱後投標,以免填寫錯誤。 【簡報基本規定】本案廠商簡報20分鐘,請顧問公司負責人或都市計畫技師服務所負責人簡報,其餘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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