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建設課承辦人:張振揚、行政室採購人員:梁蕙蘭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建設課承辦人:張振揚、行政室採購人員:梁蕙蘭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883166分機236、20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daulian0101@hlyl.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玉里鎮河西地區110年度各項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8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08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具有工程規劃設計之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具有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本工程執業技師需為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或建築工程等相關技師其中一項)
其他:附加說明
應附證明文件:
(一)法人登記證書或公司設立之證明等資料(技師事務所以執業執照代之)。
(二)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
票證相關文件。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四)切結書。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二項應逐項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電子領標廠商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
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七)參加當年度各該項職業公會會員證書。
(八)其他:詳如公告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及基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如廠商與本採購相關人員為關系人,請主動填寫身分關系事前揭露表。
(九)廠商於開標時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十)本案評選委員會時間訂於110年3月15日上午10時30分本所第1會議室召開。
[其 他]:
1.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投標文件未詳細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3.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所不另行通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按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24T02:16:45+08:00
聯絡人
建設課承辦人:張振揚、行政室採購人員:梁蕙蘭
聯絡電話
(03)8883166分機236、209
電子郵件信箱
daulian0101@hlyl.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具有工程規劃設計之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具有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本工程執業技師需為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或建築工程等相關技師其中一項)
附加說明
應附證明文件: (一)法人登記證書或公司設立之證明等資料(技師事務所以執業執照代之)。 (二)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 票證相關文件。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四)切結書。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二項應逐項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電子領標廠商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 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七)參加當年度各該項職業公會會員證書。 (八)其他:詳如公告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及基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如廠商與本採購相關人員為關系人,請主動填寫身分關系事前揭露表。 (九)廠商於開標時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十)本案評選委員會時間訂於110年3月15日上午10時30分本所第1會議室召開。 [其 他]: 1.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投標文件未詳細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3.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所不另行通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按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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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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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鎮河西地區110年度各項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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