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需求單位:原民所/採購單位:建設課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762771分機17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dagon1985@msa.fonglin.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山興部落文化健康站周邊環境改善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0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06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5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有合格
證件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之營造廠商。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書。
(3)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截止投標日起算一年內所開立之無退票證明)。
(4)最近一期繳納營業。(註: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
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2.電子領標廠商需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3.餘證明文件如招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請逐一查對,以
免疏漏。
其他: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及完工後向花蓮縣環保局申
報開工及完工手續,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
款。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
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
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三)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
以書面方式逕向本所提出釋疑,若有不盡善之處依政府採購法
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四)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
(五)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06T06:01:31+08:00
電子郵件信箱
dagon1985@msa.fongli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有合格 證件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之營造廠商。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書。 (3)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截止投標日起算一年內所開立之無退票證明)。 (4)最近一期繳納營業。(註: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 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2.電子領標廠商需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3.餘證明文件如招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請逐一查對,以 免疏漏。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及完工後向花蓮縣環保局申 報開工及完工手續,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 款。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 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 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三)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 以書面方式逕向本所提出釋疑,若有不盡善之處依政府採購法 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四)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 (五)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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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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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興部落文化健康站周邊環境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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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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