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115 已決標公告

大榮部落道路安全護欄工程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決標日:108/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業興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6,000
原始預算
$ 266,724
底價金額
$ 260,000
決標折數
6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詩維
聯絡電話 (03)8762771#171
機關代碼 3.76.55.5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聯絡人 王詩維
聯絡電話 (03)8762771#171
傳真號碼 (03)8761712
電子郵件信箱 azuresheena@msa.fong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5 09:00
開標時間 108/11/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有合格 證件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之營造廠商。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書。 (3)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截止投標日起算一年內所開立之無退票證明)。 (4)最近一期繳納營業。(註: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 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2.電子領標廠商需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3.餘證明文件如招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請逐一查對,以 免疏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及完工後向花蓮縣環保局申 報開工及完工手續,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 款。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 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 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三)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 以書面方式逕向本所提出釋疑,若有不盡善之處依政府採購法 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四)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 (五)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備註 本案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但 優先保留予原住民廠商,且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含) 以上廠商之報價單,得改採限制性,故合計1家(含)以上廠商投 標即可開標資格審查及開啟報價單、議價,且將優先辦理資格 審合格之原住民廠商。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或開標結果高於底 價或議價不成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者,則作成 紀錄後改就其他合格之非原住民廠商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詩維
聯絡電話
(03)8762771#171
機關代碼
3.76.55.5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聯絡人
王詩維
聯絡電話
(03)8762771#171
傳真號碼
(03)8761712
電子郵件信箱
azuresheena@msa.fong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5 09:00
開標時間
108/11/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有合格 證件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之營造廠商。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書。 (3)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截止投標日起算一年內所開立之無退票證明)。 (4)最近一期繳納營業。(註: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 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2.電子領標廠商需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3.餘證明文件如招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請逐一查對,以 免疏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及完工後向花蓮縣環保局申 報開工及完工手續,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 款。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 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 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三)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 以書面方式逕向本所提出釋疑,若有不盡善之處依政府採購法 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四)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 (五)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備註
本案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但 優先保留予原住民廠商,且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含) 以上廠商之報價單,得改採限制性,故合計1家(含)以上廠商投 標即可開標資格審查及開啟報價單、議價,且將優先辦理資格 審合格之原住民廠商。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或開標結果高於底 價或議價不成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者,則作成 紀錄後改就其他合格之非原住民廠商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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